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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6621发布时间:2023-12-14 21:10:03 点击量:
今年2月28日,珠海市水务局印发了《珠海市排水备案管理办法》,按照排水户的经营规模、排水水量和水质等因素,通过《办法》的实施,对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排水户实行排水备案,
11月起,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符合要求的排水户上门办理排水备案申请,指导填写排水备案申请表,宣传排水规范行为,现场出具回执,实现一次性完成排水备案流程,目前已为超过140家符合条件的排水用户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通过走访,针对不符合备案登记的排水用户,由香洲区市政中心出具整改通知单,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再申请排水备案。
根据《珠海市排水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生产经营的排水户,符合下列情形的,应申请办理排水备案:
独立诊所、社康医院、口腔诊所、宠物医院(店)等小型医疗机构,或只排放生活污水的。
如符合申请排水备案的条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排水备案申请表,到【香洲区政务服务大厅城管窗口】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出具排水备案回执,即可完成排水备案。